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十六) admin 1624文章 0评论 12 10 月, 202416:15:25世法哲言1-80评论1451阅读模式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十六) 凡出語之余無非也,謂詞似為非也,言無失者乃以詞奪理之失,故為非也。 白話解釋: 凡是喜歡說自己沒有錯誤和缺點的人,實際上其本身的行為已經具備了錯誤和缺點,因為他這種語言就是一種錯誤、缺點。「人非草木,孰能無過」,也就是說,每個人都難免有這樣或那樣的過失或錯處,說自己沒有缺點錯誤的人,是以此來強辭奪理,為自己的過失辯護。那麼,其具體表現,起碼在他的身上,有顧全面子等私心雜念,或者說沒有忍辱自愧之德行。所以說,如果說自己沒有錯誤缺點,其本身已經具備錯誤缺點了。這句話就是一種錯誤缺點的具體表現。 文章末尾固定信息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八十)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七十九)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七十八)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(七十七) 1 https://putigo.com/?p=934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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